淘宝冤不冤,治理假货电商该尽什么责任?
据北京青年报此前报道,作为平台,阿里对治理假货的法定义务,主要集中在三大块:一是基于《消保法》规定的,在平台无法提供商家真实联系方式的承担连带责任;二是基于行政法规,对于进入门槛有资质要求的,应尽到审核责任;三是基于侵权法体系,对于知识产权、人格权等侵权行为以及虚假宣传履行避风港规则和红旗规则。
实践中,为了强化平台主体责任,在各个条例及部门规章中又从网络实名认证、信用体系建立、大数据应用、商业保险等方面对现有法律进行了扩张解释和适用。
但问题在于,平台方切实履行法定责任之后,却依然没有办法有效杜绝假货蔓延。究其原因,就在于平台履行的法定职责局限于线上,电商平台的线下治理能力仅限于向有关部门依法举报。
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:假货来源于线下,线上治理是治标,线下治理才是治本。不能根除线下生产窝点的打假行动,就好比与虎谋皮,这就是假货屡禁不止的原因所在。
对此,光明网也发表时评认为,面对假货,电商有电商的责任,但这个责任,终究是有限责任;而集结公权之力、彰显法治之威,让季节性打假成为常态化打假、让部门性打假成为社会性治假,弥合信息与权限鸿沟后再研究打假举措,也许才会少些激愤、少些“背锅”,多些现实、多些公平。 |